星期四, 九月 25, 2008

无友不如己者

语出《论语 学而》,子曰:君子不重则不威,学则不固。主忠信,无友不如己者,过则勿惮改。

其他都好理解,偏偏这个“无友不如己者”素有争议。字面上的解释是:不要和不如自己的人做朋友。鲁迅先生因而说孔子是个势利眼(《杂忆》)。不过南怀瑾先生就说这句话该解释成不要看不起任何一个人,不要认为任何一个人不如自己。主要是讲要尊重别人(《论语别裁》)。于是我去问专业人士虫子。虫子说,这句话是讲,每个朋友都有胜过你的地方。
我便很纠结于见到这种语言的魅力,同样的外在表现,依个人的心性却有不一样的解读。鲁迅作为牙尖嘴利的新文化旗手,对孔老夫子颇为不屑也是自然。于是我忍不住又犯了职业病,从自己的角度来理解:虫子的解读按逻辑来表达的话,friend(a,b)->exists p, p(a)>p(b),如果a是b的朋友,那一定有某个方面p,a是比b要强的。这条公理,等价于 not(exists p, p(a)>p(b)) -> not friend(a,b) <=> forall p, p(a)<=p(b)->not friend(a,b),这又变成了鲁迅的解读:如果在任何一个方面,a都比b差的话,a就不配做b的朋友。虽然这里面还有个<和<=的区别的问题,但大方向来说,鲁迅的解读其实就是把话反过来说而已,还是一样的结论啊。他大可以理直气壮地揭穿虫子们的伪善:要是你每个朋友都有超过你的地方,那说到底,你还不是没跟不如你的人做朋友么?由是观之,虽然每个人可能有不同的理解,原话中传递的信息,倒还是恒定的。

好啦,以上只是博人博己一笑而已,专业人士不要太认真。其实我这次,倒是想反思我对于友情的态度。
我想,一直以来,我倒确实是在实践着不跟不如自己的人交朋友的原则,说自己是个势利眼也并不为过。似乎我一直在人际交往上就很被动,不要脸地说一句,似乎大家都对我很友好。于是我根本不需要刻意去接近他人以博得好感。当然这也有可能是我的幻觉吧,在友谊的橄榄枝上,我似乎总是处于买方市场。有着大把的朋友去甄别与挑选,以至于我看人的眼光越来越挑剔,对人的态度也越来越伪善。如果是主动对我友好的人,我往往会横挑鼻子竖挑眼的,“只跟好孩子做朋友”。如果看不对眼的,即便不会失了礼数,也始终是一副公事公办的嘴脸。与其说对方真的如何不堪,倒不如说我根本在心里觉得对方“不如己”。而对那些“总有一些地方胜过自己”的人,我总是会满脑子想着如何取悦对方来吸引他们的注意力,有时甚至丧失自己的立场。对于这些人,与其说我对和他们的友情有多少的期待,倒不如说我是被那些“优点”所吸引,反倒忽略了那些人本身。我好像总是对强而美的人或事物有种莫名的迷恋,对于相反的那些则心中充斥了同情与不屑。也许很多人会说,大家都多多少少是这样的,但我始终认为这归根究底是一种虚弱导致的偏执和误解,总是期望从比自己更优秀的人那里,获得一种光彩或是潜在的收益,而对比自己差的人,则觉得那种交往完全没有意义。
其实反过来想想,这完全扭曲了友谊的本意。无论别人如何理解,我现在很不喜欢这种把友谊变成一种投资,斤斤计较投入的时间和情感与收入的利益间比值的想法。虽然人际关系中很大一部分确实是投资,但友谊应该更简单和纯粹一些。一群人相处的初衷,只是希望看到自己和别人的微笑,又何必计较那个人是不是不如自己?当然很多时候,不如己的人确实没法建立良好的关系,但也始终不该倒因为果,以优劣成败为择友的准则。
另外,说回人际交往中的被动的问题。在国内的时候,身边总是围着很多朋友,以至于我对老朋友也没有眷恋之情,因为从来不会缺新朋友,生活总是能排得满满的。所造成的结果就是,友谊对我来说是很“廉价”的情感,我会因为家里的狗走失而哭上好几天,却不会因为和朋友的分别有一点伤心。同样,友谊和朋友本身也变得可有可无,只要我愿意减少点自己玩游戏的时间,出门就会认识新人。这些想法虽然病态,但多少还是有理由的吧,我现在仍可这么安慰自己。可是出国之后状况有所改变,到了完全陌生的环境里面,再加上学业繁忙,根本没有很多人来交流和相处,于是孤独感与日俱增。而由于和以前的朋友们长久不曾联系,感情也日渐疏远。可自己仍然保持着以前那种装B的毛病,即便是在QQ群里面也不愿多话。所以我开始试图改变之前被动的心态,希望可以主动结交更多的朋友。刚到阿伯丁时,我还很积极的认识这里和刚来的中国学生,希望可以尽快交到一些朋友,但最终却发现自己始终不擅长努力经营人际交往,也没有足够的时间和精力去从头开始培养几份友情。或者说,我已经习惯了脱离于一群人之外,适时地出入,当自己尝试常驻其中时,却发现自己已经只会和一群同专业的人,或是满嘴形而上的人说话,此外几乎已经丧失了日常生活的趣味,和别人再也聊不来了。
我早就意识到这个问题,总是想让自己更生活化一点,不是那么宅。但现在看来,我要做的还很多。而在我有足够的时间之前,这点还没法实现。
关于主动经营友谊的问题,我又开始习惯性的想太多:如果我放弃先前的立场,开始主动向他人表达善意的话,特别是现在这样与一堆之前完全陌生的人开始交往,总是对将来的走向保有着一种莫名的悲观。我总是忍不住的想,如果现在花了甚多时间和精力,最后发现完全谈不来怎么办?或是说话题迟迟无法深入,最终流于一起吃饭逛街的酒肉朋友,转身之后即成路人,再也不会去关心对方的生活,那真是情何以堪。因为不像以前那样,有共同的生活做基础,那种相互之间的了解和默契,不是一时孤独所致的互相取暖的幻境,而是实实在在的心意相通。而在一个互为过客的环境中,又哪里那么容易慢慢去发现一个人的闪光之处和他对自己真正的吸引呢?不过反过来想想,也许是我一直的朋友都质量太高,让我对友谊有很多不切实际的期待吧?现实生活中,也许酒肉朋友才是常态,而我所向往的,实为可遇不可求的挚友。
至此我倒释然了,毕竟回首过去,也并非所有我所结交过的朋友,都能常见常新。而保留到现在的那些友人,其实也并不是刻意执着所求。很多人的关系一直很淡,只是经时历久,才砂里砺金。而我现在所做的,也应该是不用去想太多将来的得失,否则又陷入功利的观念之中。凡事顺其自然,若有缘自会咫尺天涯,千里婵娟。否则便从酒肉朋友做起,又何尝不可呢。毕竟一步登天的友谊也是不存在的吧。

希望看到此文的新老朋友们都知道,我是爱你们的:-)。无论现状和前路如何,我对友谊的将来,仍抱有莫大的期待。

星期五, 九月 05, 2008

Stone Ocean(完)

求学之路终于又翻开了新的一页。

透过飞机的舷窗,可以看到云层遮掩下苏格兰蜿蜒的海岸线,和与荷兰截然不同的地貌。再也没有绵延不断的平原和花田,也没有驻守在海天之间的风车。苏格兰的高地和丘陵在历经海风千万年吹蚀之后,还坚强的挺立着桀骜不驯的花岗岩脊梁,一如这个民族的风骨。
阿伯丁只有一个很小的机场,似乎与其欧洲石油之都的身份不甚匹配。走出机场大厅,可以看到引风招展的一面不列颠米字旗和十几面苏格兰的斜纹蓝十字旗。这里的天气比我预料的更冷,夹杂着雨点的寒风让只披一件单衣的我暗暗叫苦。而更麻烦的是奇怪的苏格兰口音,让我十分勉强方可与司机交流。
也许是交通高峰的缘故,机场的交通十分不便,的士磨磨蹭蹭花了近一个小时才开到住处,而我则顺路对城市有了个直观的印象。接下来的几周一直忙于花样繁多的申请和注册手续,直到后来的几个周末,才有机会到城市各处去探索。

Aberdeen是个山地小城,位于北面的Don河和南面的Dee河之间。Aber意为河谷平原,最初的时候在两条河的三角洲处分别有Aberdon和Aberdee两个小镇——直到今天,阿伯丁人还称自己为aberdonia。70年代石油工业发展起来以后,两个小镇合并为Aberdeen,并成为Aberdeenshire和Grampian的首府。由于Dee河河口更适合建设港口,城市的南部遂成为工商业中心,而北面的Old Aberdeen则成为老城区,以其妥善保管的古旧小镇风貌而著名。我所就读的阿伯丁大学,就位于Old Aberdeen的中心。
由于城市依山而起,并没有太多平地可用于建筑。虽然被称为是欧洲石油之都,但是目视所及,绝大部分的房屋都是老式的花岗岩小楼。特别是行走于Old Aberdeen的石巷中,感觉又像回到国内市镇一般。城市的天际线则由这些小楼上密密麻麻的烟囱勾勒而成,辅以教堂的哥特式尖顶。只是偶尔有一两座高楼,不合时宜得突入你的视野。
我原来所住的地方叫做Hillhead,是个位于Don河南岸高地上的学生村。除却促狭的室内空间和嘈杂的环境,倒确实是个热闹的居所。Hillhead往北一点,就可以抵达北苏格兰最早的石拱桥——被称作Brig o' Balgownie的Don河古桥。桥跨Don河而过,可一览河谷风光。桥下流水潺潺,两岸树影婆娑,常见飞鸟群聚起落,偶有渔人垂钓峡间。据说沿河谷向海走,运气好的话可以看到海豹出没,可惜我至今尚无缘得见。
Hillhead往南前往学校,则可以穿过风景宜人的Seaton Park。这里常年是附近居民和各种俱乐部的活动场所,也常有野兔或是鹿的身影闪烁于灌木丛中。走出Seaton Park,沿着一条小路,很快就会进入阿伯丁大学国王学院的园区。
学院占据了Old Aberdeen的整个中心地带,但却并没有围墙。几座学校的建筑散落在园区内,中间还夹杂着一些私人的住宅。我所工作的Meston Building位在校园的西侧,离我一直耳闻的King's College间隔一个街区。学校的真正中心是King's College,Elphinston Hall和New King's以及High Street所围成的矩形,正中间则是号称吹着五百年自由学术风的草坪。几乎晴朗白天的任何时候都会有人坐在树荫下的草地上读书看报或是睡觉,每到午休时间更是聚集了很多欲求不满的男男女女在此吹牛聊天(<——吃不到葡萄就说葡萄酸的某人)。每到周末,都会有新人在此喜结连理。悠扬的苏格兰风笛声中,格子裙和曳过绿草坪的婚纱裙裾,在男女宾客的簇拥下步入教堂,由经历半个千年风雨的王冠塔见证他们生命的结合与交融。此种缠绵和古堡般的校舍,共同构成一幅隽永而平静的画面。New King's门前有上悬学校徽标的老校门。建校时间1495这个数字十分醒目,下面则写着校训Initium sapientiae timor domini——“对主的敬畏是智慧的开端”。作为苏格兰地区和英国最老的大学之一,阿伯丁大学一直是学术和科研的中心。虽然S辩称阿伯丁大学的吸引力主要由于她五百年来一直中排在字母表的第一个,不过阿伯丁大学在医学,生物学和法律方面,确实处于领先的地位。
沿High Street继续往南走,很快就会抵达市中心。市中心的标志性建筑是同属阿伯丁大学的马修学院,号称是世界上最大的单体花岗岩建筑。实际上,我相当佩服他们能在崎岖不平的山地上找出这么一大片地方来盖这座巨型建筑(估计当年城管没少拆钉子户)。市中心还有很多其他的教堂和建筑,多数分布在成直角的King street和Union street上。这也基本上是阿伯丁小城市中心的全部了。
绝大部分的建筑都是由花岗岩制成,加上石质的街道和石质的路墙,整个阿伯丁似乎完全是由花岗岩雕凿而成。走在石板路上,看着两旁石质的街景,暗灰的色调往往令人感觉身处岩窟,相比英格兰维多利亚风格的红房子或是欧洲大陆巴洛克和洛可可风格装饰的艳丽城市,阿伯丁有种沉重而压抑的忧郁感,一如这里常年难见阳光的天气一样。然而当阳光偶尔穿透云层照射在这些沉默的石头上时,你可以看到其中的无数石英颗粒反射出灿烂的光芒,随着光线的流转而流光溢彩。此时,宛如石之海的城市,仿佛是流动起来一样。随着太阳隐入云层,一切又很快复归平静。于凝重而内敛的坚毅气质中蕴藏着诱人的神采和锋芒,这才是阿伯丁真正的性格吧。
由市中心往东很快就可以走到海边。沿海岸线有大片的高尔夫球场和游乐场,餐饮区。阿伯丁人的生活方式很健康。每到周末,就是几家男人约出来打高尔夫,妇女和小孩去逛游乐场或是看电影,晚上则一起去吃大餐,简单又不失趣味。这边的水温太冷不适合游泳,虽然有着柔软的沙滩和清澈的水质,还是只能为海鸟所占据。不过还是有身体精壮的米英鬼畜,穿着牛仔裤就跳入海中。。。当然他们随时能上岸来进自家小车里换衣服吹暖气就是了。除此之外,就只有牵着狗在沙滩上散步的人了。而当阳光明媚的天气,也会有很多人坐在海边的长椅上,看远处潮起潮落,海天一色。
相比其他大城市,阿伯丁是个无聊而寂寞的地方。没有伦敦那样的繁华和多元文化的交汇,也不像爱丁堡那样长期是王室的居所,有着数个世纪历史文化的积淀。这里只是随着能源危机而突然被催熟的一个小镇。居民们面对飞速涌入的石油公司,仍然保持着他们纯朴的气质,和单调的生活方式。每天日出而作,日落而息,闲时去海边晒晒太阳或是深入苏格兰高地看风景,就是他们生活的全部了。这里的人们善良而友好,让你觉得似乎连语言都不是障碍。大学里古堡似的氛围又让你把自己当成是中世纪穿行于教堂图书馆间的修士。虽然那些年轻学生们确实是充满活力的一群人,但我还是独爱这里平静深沉的气氛。远离喧嚣的物质世界,在这充满诱惑的年代,也许正是个做学问的好地方吧?

Life of Disciplinant, in Ocean Ston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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p.s. 阿伯丁的照片在这里,慢慢更新。